区人大常发〔2018〕11号
张掖市甘州区人大常委会
关于批准甘州区2018年度盘活财政
存量资金使用方案的决定
(2018年7月20日甘州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)
区人民政府:
甘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州区人民政府《关于提请审议甘州区2018年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使用方案的报告》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《关于对<甘州区2018年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使用方案的报告>的审查报告》,会议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审查报告,决定批准甘州区2018年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使用方案。
张掖市甘州区人大常委会